为庆祝第37个教师节,弘扬我校优秀教师立德树人的先进事迹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我校《关于开展庆祝2021年教师节系列活动的通知》《关于开展万华杯(第一届)化院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由各二级学院民主评选推荐、人力资源处和教师发展中心严格审核,经学校研究,决定授予以下人员“万华杯(第一届)化院最美教师”荣誉称号:


希望获得荣誉的个人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、再接再厉、再创佳绩,广大教师要以先进为榜样,开拓进取、立德树人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后续党委宣传部将会集中进行“最美教师”事迹风采展示。